十八大以来,从严治党惩戒力度强而不衰,在各种高压反腐的政策下,官员基本能够做到“不敢腐”,并在各种机制下逐渐实现“不能腐”,而理想状态下的“不想腐”,还需党员干部切实做到高度廉洁自律。
千里之堤毁于蚁穴。各层党政机关齐心协力堆砌成了我党坚固的堤坝,一个个基层党员干部好比一块块基石,只有每一块基石坚不可摧,我党的堤坝才能永垂不朽!作为基层党员干部,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,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,提高警惕,坚决杜绝“为官不为”“为官乱为”问题。
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这是古人尚且明白的道理,我们今天的党员干部更应该牢记于胸,要自觉地不以腐败“微”而为之,应该记住,作为一民党员干部,人民的公仆。理应处处严格要求自己,既要远离钱财这类的“大腐败”,也要远离“车轮”、“舌尖”、“人情交往”等腐败,要牢记“微腐败”和“大腐败”可能在形式上有大有小,但是实质上却是一样的,它们都是公权滥用的腐败行为。如果不注意,就可能积小腐成大腐、积小贪成大贪、积小恶成大恶、积小错成大错,那时,后悔就可能晚了。因此,我们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,切实做到不以腐败“微”而为之。
不以腐小而为之,扬正气,树新风,作为党员干部,必须牢记初心,以更强的党性意识、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,守纪律是底线,守规矩则要靠自觉,对照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从小事做起,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,争取成为一名“清廉为官、事业有为”的党员干部。(木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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